济源示范区残联开展《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知识学习
来源:济源市残联 发表时间:2020-12-29 浏览次数:618
图为会议现场一
图为会议现场二
为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全体干部职工文明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干部职工文明观念、文明行为养成,12月29日,济源示范区残联组织开展了《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专题学习会。
会上,党组成员、副理事长高凌云和大家一起学习了《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并为大家发放了《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及宣传彩页。《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2020年7月31日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以人与国家、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家庭、人与世界这五组关系为逻辑主线,从公共秩序、文明出行、公共环境卫生、保护生态环境、文明旅游等多个方面,重新定义了文明礼貌的基本规范。会议从总则、规范和倡导、保障和监督、法律责任、附则五个方面对《条例》全文逐条领学、解读。
学习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文明不仅需要在学习中得到宣传和倡导,更需要社会上的你我他共同遵守,今后一定要做好自我约束和管理,使文明生活、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上网、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的思想深入人心,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