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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就贯彻落实全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

来源:济源市残联 发表时间:2019-09-24 浏览次数:965

9月19日上午,济源市组织残工委主要成员单位卫健委、财政、民政、人社等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和业务科长,认真收听收看了全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结束后,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陈晓棉就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和做好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做了安排布署。

陈晓棉首先对我市自2012年以来,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方面从制度建设、机构建设、人才培养、资金保障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做了简要回顾总结,并就今年以来我市出台的全覆盖救助政策范围扩大至14岁和把0-6岁脑瘫、智障、自闭症列入慢性病管理,以及联合出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从筛查、转介、机构康复行为、资金结算、机构认定、机构监管、动态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向与会人员作了通报。

她指出,截止目前,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政策体系、服务体系、工作体制和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下一步主要针对政策宣传不到位,定点机构监管不足和康复人才、技术、设施水平需进一步提升等。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重点采取“靶向宣传”,对妇幼、设立儿科和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及山区重点人群进行重点宣传,让群众了解政策、明白机构、知道如何申报等;二是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机构的监管。要从安全、服务质量、技术保障、资金使用方面加强监管,按照严把入口、敞开出口的原则对机构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建立联合调研、会商机制。定期联合财政、卫健委、医保、民政等部门深入定点救助机构,通过召开医护人员、家长座谈会和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收集、会商,及时予以解决和提出整改意见;四是继续强化市级机构与省级机构的技术联盟。为我市的机构搭建交流学习平台;继续实施人才培养计划,力争通过三年时间使我市从事儿童康教的人员实现全员进修;继续实施传、帮、带机制,坚持定期聘请省级机构专家来济授课、筛查、个性治疗评价,努力提升我市残疾儿童的康复救助技术服务水平,使我市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更具温度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