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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示范区残联召开《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专题学习会议

来源:济源市残联 发表时间:2020-01-21 浏览次数:3852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会议现场

    1月20日,济源示范区残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新修订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会议由党组书记理事长、陈晓棉主持。
    陈晓棉指出,机关党建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织部分,在党的建设总体格局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担负着重大责任,新修订的《条例》是关于机关党的建设的最新的党内基本法,是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党的建设,进一步推动机关党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她要求,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机关党的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抓,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始终走在前、作表率。一要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系统学、深入学,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党支部建设为基础,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二要不断适应党的建设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需要,把贯彻落实《条例》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相结合、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进一步增强用《条例》规范机关党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实现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三要以残联改革创新精神大力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把机关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做好残疾人各项工作的强大力量。